广西生态修复协会关于举办生态修复保护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量:0 分享: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壮美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展现广西生态修复保护成果,迎接全国生态日,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协会决定公开征集生态修复保护摄影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生态修复协会

支持单位: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征稿内容


投稿作品需以“壮美广西”为主题,从不同的视角展现壮美广西建设成果,包括美丽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

(一)体现美丽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画面

展现广西绿水青山等自然景色的摄影作品,或美丽家乡、美好家园不同时期的前后对比照片,直观反映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修复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二)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画面

反映广西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创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及背后的故事、在生态修复保护攻坚战中艰苦奋战的铁军形象,以及生态修复保护人家庭及其成员所展现出来的感人故事。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

从不同视角反映广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生态,不断创造并享受美好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展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征稿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协会会员单位征集,会员单位对员工投稿作品,经过优选后向协会推荐。(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须为投稿者本人拍摄、取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内,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1M。拍摄设备不限,手机、相机作品均可投稿。(作品描述中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内容和所属主题方向)

2.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4至12幅之间。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参赛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二)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投稿作品著作权、署名权归拍摄者所有,一旦投稿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活动组织方、征稿平台及关联单位用于生态修复保护相关公益事业和推广宣传活动(非商业),使用地域不受限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并允许组织方、征稿平台及关联单位对作品进行修改和裁切。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提交作品及回执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征稿方式


(一)作品通过邮箱进行申报。请将参赛作品及活动回执发送至邮箱gxstxfxh@163.com,组照作品应按顺序进行编号。

(二)作品请按“作品名+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格式命名。

六、计划安排


(一)征稿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二)宣传展示

优秀作品将在协会公众号进行展示,并用于相关生态修复保护公益宣传。

七、优秀作品奖励


优秀作品作者将获得奖励和证书鼓励。

一等奖:奖金或等值奖品800元;

二等奖:奖金或等值奖品500元;

三等奖:奖金或等值奖品300元;

优秀奖:奖金或等值奖品100元。

具体奖项数量视征集情况而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嘉鑫 0771-2334298、18878508640

叶鑫溶 0771-2334298、18894630037


附件:生态修复保护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回执表.docx